行業動態
NEWS一周農藥新聞快訊
一、 環保與安全
近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正式發文解除部分地區掛牌督辦和區域限批,部分地區被延長:解除2個市(區)的掛牌督辦和3個縣(市、區)的區域限批,部分解除1個縣的掛牌督辦和區域限批,部分解除2個縣(區)的區域限批,并對灌南縣化工園區延長6個月的掛牌督辦和區域限批,對灌云和響水兩縣的化工園區延長6個月的區域限批。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區域限批、掛牌督辦是生態環境部門推動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的重要手段,突出環境問題不解決,決不鳴金收兵。
(來源:江蘇環保廳等)
二、市場行情
本周原油市場期貨跌幅較大,市場擔憂對化工子行業成本失去有力支撐,行業成交低迷,詢盤清淡,各環節均消化原有庫存為主,剛需雖有補貨,但成交并未放量。臨近年終,供給端安全環保壓力不減,上游中間體及原藥開工率未見大幅提升,渠道庫存變現需求仍以拋貨為主,行情逐漸分化盤整。下游制劑廠商受限終端客戶謹慎觀望,靜等市場啟動剛需補貨,觀望情緒較濃,擔心原藥行情下滑給本來出貨乏力的市場增加利空影響。整體市場供需格局持續盤整,上游有效產能釋放仍顯不足,下游需求觀望帶來上游供給過剩假象,行業等待市場啟動。
01.除草劑
同比去年
下跌:丙草胺原藥、草銨膦原藥、草甘膦原藥、敵草快母藥、丁草胺原藥、二甲戊靈原藥、氟磺胺草醚原藥、高效氟吡甲禾靈原藥、乙草胺原藥、乙氧氟草醚原藥、異丙草胺原藥、異丙甲草胺原藥等
持平:二甲四氯鈉鹽、烯禾啶母藥、莠滅凈可濕性粉劑、莠去津原藥等
其余除草劑品種均上漲
環比上周
下跌:草銨膦原藥、草甘膦原藥、二甲戊靈原藥、氯氟吡氧乙酸異辛酯原藥、雙草醚原藥、硝磺草酮原藥、乙氧氟草醚原藥等
上漲:煙嘧磺隆原藥等
其余除草劑品種穩定為主
02. 殺蟲劑
同比去年
下跌:吡蟲啉原藥、吡蚜酮原藥、啶蟲脒原藥、呋蟲胺原藥、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螺螨酯原藥、炔螨特原藥、噻蟲胺原藥、噻蟲嗪原藥、烯啶蟲胺原藥、辛硫磷原藥、茚蟲威原藥等
持平:敵百蟲原藥、敵敵畏原藥、水胺硫磷原藥等
其余殺蟲劑品種均上漲
環比上周
下跌:虱螨脲原藥、辛硫磷原藥、茚蟲威原藥等
上漲:殺蟲單原藥等
其余殺蟲劑品種穩定為主
03.殺菌劑和中間體
同比去年
下跌:吡唑醚菌酯原藥、丙環唑原藥、代森錳鋅可濕性粉劑、啶酰菌胺原藥、多菌靈原藥,福美雙原藥、戊唑醇原藥、噁二嗪、甲基硝基胍、乙基氯化物等
持平:噁霉靈原藥、甲霜靈原藥、二甲基亞砜等
其余殺菌劑和中間體品種穩定為主
環比上周
下跌:苯醚甲環唑原藥、五硫化二磷、乙基氯化物等
上漲:氟硅唑原藥、賁亭酸甲酯等
其余殺菌劑和中間體品種穩定為主。
(來源:中農立華原藥)
三、農藥登記
為貫徹落實農藥管理相關規定,規范登記評審行為,交流各省登記初審工作經驗和今后工作打算,2018年12月17日,農業部農村部農藥檢定所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了農藥登記藥政工作總結會,來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藥檢定機構負責人和藥政管理人員40余人參加會議。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周普國所長和湖南省農業農村廳蘭定國副廳長出席會議并講話,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劉學副所長主持會議。
周普國所長在講話中指出,當前藥檢工作面臨三方面不匹配問題,一是機構隊伍與農藥登記評審任務不匹配,給全面履職帶來新挑戰;二是農藥產品結構與高質量發展要求不匹配,給農藥產業轉型升級帶來新挑戰;三是支撐條件與農藥安全性要求不匹配,給推進農藥綠色發展帶來新挑戰。面對這些挑戰和新時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新要求,周所長強調,在農藥登記工作中要切實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按照張桃林副部長提出的“走綠色發展之路、高質量發展之路,科技創新之路、開放合作之路”要求,樹立依法治藥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部省協作和依規評審的能力。要創新工作思路,充分發揮農藥登記評審的引領作用,加強法規政策、風險評估、技術標準等方面的協調運用,真正成為登記管理的行家里手;要錘煉工作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在農藥生產經營、特色小宗作物用藥、高毒農藥淘汰、農藥“走出去”服務等方面敢拼敢闖,實干擔當,做出成效。
劉學副所長在會議總結時要求,藥政工作人員要弄懂弄通農藥登記法規和評審技術規范,在評審中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做熟悉農藥登記規則的領頭羊,農藥科學評價的守門人。
會議期間,湖南、江蘇、浙江、山東、安徽等省圍繞農藥管理、登記初審、試驗備案、培訓服務等方面作了交流發言,湖南省農科院植保所劉勇研究員就農藥抗性治理作了專題報告,部農藥檢定所專家介紹了農藥登記評審技術規范制定進展情況。各省代表在交流中對今后登記初審也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
(來源:微語農藥)
四、企業
2018年12月11日,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有關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對2018年全省農藥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進行查處。對質量不合格及假冒偽劣農藥產品要立即停止銷售,進行認真核實,防止給農業生產造成損失。按照《農藥管理條例》,同時結合《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百草枯監督管理的通知》(農辦農〔2018〕17號)要求,對經營單位銷售的不合格農藥產品,要追根溯源,追查其產品來源,對存在違法規范行為的,進行嚴肅處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提請農業農村部依法吊銷其農藥登記證。同時及時查處此次抽檢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分類匯總,將查處結果于2019年1月15日前分別報送廳政策法規處和省農藥檢定所。
2018年山西省農藥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
(來源:農藥市場信息)